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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法制
为农村科技推广提供法律保障

     “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应该真正回归公益性,实行公益性和经营性彻底分离。不然整天‘有钱打仗、没钱看病’,总得操心生计问题,人心怎么能不浮躁?还怎么踏踏实实地为‘三农’服务?”3月8日的小组讨论会上,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所长刘凤之委员的一席话讲出了农业界委员们的共识。

  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委员指出,这几年国家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加大,但是地方农业科研院所还面临体制不顺等诸多困难,不得不以创收养活自己。此外,地方仍存在对农业科研投入不足、待遇差别巨大等问题。此外,最令她担心的是基层农业科技队伍的不稳定。“现在农业科研领域,不仅人才流失严重,而且很难吸引到高层次人才尤其是领军人物。”

  “网破、线断、人散”,这是人们对我国基层农村科技推广体系现状的形象描述。多年来,这一现象并无实质性改善。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需要完成从科技创新的获取、消化到传播等工作,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因此需要具备一定素质的专门人才方能胜任。”程萍委员建议,可以利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契机,改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彻底明确其公益性。

  河北农林科学院副院长王海波委员表示,从体制上解决“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面临的两难问题”更为迫切。“现在农技推广队伍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导致其搞经营,什么赚钱卖什么。可是如果让农技推广人员在现行体制下享受国家待遇,又会出现很多非专业技术人员挤进这支队伍中来。”为此,他建议借鉴加拿大的做法,将农技推广人员编制收归省里,享受国家公职人员待遇,由省按农作物分布情况设区域性农技中心,下设农技站,农技员的升迁和工资待遇等以其推广工作所取得的实际绩效和农民的评价为依据。

  刘凤之委员认为,应该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出台配套规章制度,为新时期农技推广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建立健全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明确并强化各级财政对农技推广的投入责任。“只有获得法律保障大家才好干活,那些坚守在一线的农技推广人员也才能干好活,给农村老百姓实实在在的帮助。”刘凤之说。

    几年来,湖北省的“以钱养事”改革严重破坏了湖北乡镇原有的较为完好的农技推广体制,导致了农技推广工作的一片混乱,使广大农技人员心理受到严重创伤,为国为农业工作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从而导致了湖北农村农技推广事业受挫,从而直接威胁了湖北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青春献给多年为农机事业工作的老干部身心却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在当前国家在支持农业发展大好形势下,农机管理干部在推广农业机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毛主席提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而一支强大的农机工作人员是推动农机化事业发展,服务三农建设的主力军,却感觉不到党的温暖,而看到了改革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此我们再次书面上访请求上级领导主持公道,多关心工作一线老农机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重新考虑并解决湖北省基层农机推广工作人员财政编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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