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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环保
信息公开一小步,环境保护一大步
  近日,环保部履行今年四月份所做出的承诺,公布了全国1930家铅蓄电池企业的名单和地址,以及这些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环保治理情况。环保部负责人更是通过媒体邀请公众监督这些“近年来屡屡肇事、造成血铅超标的铅蓄电池企业。”
  
  如此大规模地公布全国范围内某个行业数千家企业的环境信息,在中国环境监管的历史上实属罕见。可以说,环保部在环境信息公开领域着实向前迈出了一步,而这一步也打开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身边污染企业的机会之门。
  
  近年来中国饱受重金属污染之害,各地发生的铅污染事件、镉污染事件、砷污染事件层出不穷。这种污染的直接后果就是人民健康受损、生态环境遭受破坏,而由于重金属污染的持久性,往往需要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时间去治理和恢复这种破坏,代价巨大。在中国重金属污染问题中,铅蓄电池行业扮演着重要角色。该行业使用的铅占了全国铅消费总量的八成。而整个行业的起伏又与国家整体“汽车化”水平紧密相关,从1998年到2005年短短7年之间,中国铅消费量翻了近一番。由于许多铅蓄电池企业环保水平不过关,污染严重,造成周边环境恶化。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重金属污染事件,如今年的浙江德清血铅超标事件等,都与铅蓄电池企业有关。可以说,要治理重金属污染问题,铅蓄电池行业的整治是绕不过去的一道坎儿。
  
  此次公开全国近两千家铅蓄电池企业名单,正是今年四月以来开展的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整治工作的关键一步。长久以来,一些环保部门有一种思维定势,认为环境保护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事,只要政府管好了,企业认账了,环保就搞好了,没有公众什么事。2008年出台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虽然规定了污染企业应该公开环境信息,但三年以来的执行进展可以用“步履维艰”来形容。这其中,便有这种“思维定势”在作祟。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只要求企业向自己“公开”环境信息,而向公众公开信息则认为没必要。环保部门甚至成了污染企业的保护伞,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众公开污染信息的请求。事实上,没有公众的参与和监督,环境监管的效率及成果只会大打折扣。近些年来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与公众监督的乏力可以说不无关系。毕竟,环保部门不可能二十四小时蹲守在污染企业门口,随时监督企业的行为。既然如此,何不让公众成为环保部的眼睛和耳朵,让污染行为无处藏身?
  
  环保部连同各省市环保局此次大规模公开污染企业信息,且主动邀请公众进行监督,可以说是以自身行动向这种“思维定势”说不。此次公开的企业环境信息不仅包括企业名称,地址,生产工艺等基本信息,还包括企业的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状况。在广东省公布的名单上,一些企业排放的废水中“总铅超标”的情况更是赫然在目。这就给公众参与打开了一扇窗口。对于那些标明了存在污染的企业,公众可以监督其污染整改情况。而对于那些已经被标注为“取缔”或“停产整顿”的企业一旦出现擅自开工、死灰复燃的情况,附近的居民也可以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反映。这样一来,污染企业时时处于公众视线之下,大大增加了其违法排污的难度。
  
  当然,作为第一份完全开放的全国污染企业名单,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其中最大的缺憾就是作为一份重点在于铅污染防治的企业名单,关于企业铅排放的信息却少之又少。除了广东、山东、云南所公布的企业名单中含有铅污染信息之外,其他各省名单中的污染排放信息往往仅用简单的“达标”、“不达标”甚至“无法监测”来形容。这样的信息质量不仅从公众参与角度来说是不够的,甚至对于监管者本身也缺乏足够的参考价值。只有将排放信息细化到具体污染物(如铅、镉等)的具体排放途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才能从中反映出污染趋势,使污染治理和公众监督有的放矢。如果信息显示企业废水排放中铅经常超标,环保部门就可以对其生产工艺和污控措施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公众也可以附近水源为着眼点进行监督,一旦发现问题,便可根据该信息追溯至源头企业,进行追责。另外,环保部虽通过媒体邀请公众监督,却未提供公众监督的具体途径,这势必会影响公众参与的实际效果事实上,环保部现有的公众参与平台此时完全可以利用起来,如12369环保热线可以为这一事项设立“绿色通道,”将与铅蓄电池名单有关的公众举报汇总并传达至主管部门,而12369网站也完全可以开辟专门页面接受公众意见。这些举措成本都不会很高,却可以为公众参与提供有效的“入口,”何乐而不为?
  
  无论如何,环保部这一次已经把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这一步给迈出去了,它将证明之前对于信息公开会泄露企业商业机密之类的种种担忧都不过是“浮云。”而接下来,公众和环保民间组织们应该努力接过环保部递过来的接力棒,广为宣传这份“榜单”,积极监督身边的“上榜”企业,让“公众参与环保”不再只是一句漂亮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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