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加大低丘岗地改造力度,全市共争取和投入低丘岗地改造资金7亿元,完成开发面积35万亩,净增耕地5万多亩。通过综合整治,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推进了新农村建设。
齐抓共管
宜昌位于鄂西山区,素有“七山二水一分田”之称,全市耕地520万亩,人均耕地1.2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宜昌市委、市政府把低丘岗地改造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 “政府组织造环境,国土主导抓项目,部门配合增合力,群众参与促实施”的原则,做到统筹安排、科学规划、精心组织、齐抓共管。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低丘岗地改造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低丘岗地改造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组建专门的协调机构和工作专班,负责低丘岗地改造项目的论证申报、组织实施、协调督办。
远安县2008年以来争取10万亩低丘岗地改造项目,投资2亿元,涉及7个乡镇50个村组。为了把项目实施好,该县将低丘岗地改造工作纳入乡镇综合目标考核,目前已增加有效耕地2万亩,1万多村民告别耕作难、运输难、灌溉难,人均年收入增加300多元。
强化管理
宜昌市将低丘岗地改造与农田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通村道路建设和扶贫开发相结合,聚合相关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各投其资、各记其功”的原则,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综合效益。
宜都市在实施高坝洲低丘岗地改造项目中,在土地整治资金4000万元的基础上,又整合生态资金和农业、财政、农机等部门项目资金2000多万元,对项目区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完善,提档升级,联片建设高效生态柑橘园,已形成规模经营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亩均收入从过去的600元增加到3000多元。
科学规划,切实保证项目的可行性。利用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和后备资源调查成果,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整理地块的位置、数量,在项目立项之前,组织专家深入现场,从土地资源条件、实施后的效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的意见。
精心实施,大力打造精品工程。在编制施工方案中,确定施工工期和施工程序,优选施工方案,绘制各阶段施工进展图。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保证项目质量。
严格管理,以“五项制度”监控项目实施全过程。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制、法人制、招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在项目招投标中,严格委托代理,严格公告发布,严格资格预审,严格公示审核。在资金管理上,做到专人、专账、专管,严防项目资金的挤占、挪用。
开展效能督察,确保施工进度和建设质量。成立了低丘岗地整理工作核查小组,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督察工程质量,对进展缓慢和问题突出的项目区,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强化项目后期管护。制定了低丘岗地改造新增的耕地、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移交管护方案,项目完工验收后,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乡镇办理项目移交手续,并签订项目后期管理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做好土地权属调整,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块,落实到人,做到层层负责,确保项目工程长期使用,长效管理,真正成为富民惠民工程。
提升效益
通过土地整理,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和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期间,宜昌市通过土地整治增加耕地面积20多万亩,连续多年实现了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了粮食安全。
提高了地力,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枝江市对三个土地整理项目区3万多亩农田进行了“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实现了项目区“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树成林”。当阳市投资近3000万元对半月镇近千顷低丘岗地进行综合整治,完善了配套设施,改善了耕地质量,农田复种指数由2.01提高到2.25以上,农田灌溉保证率由75%提高到90%以上,农田除涝标准整体由5年一遇提高到10年一遇。
增加了农民收入。“十一五”期间,宜昌市仅土地整理增加的耕地面积,每年可为农民增收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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