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举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座谈会,向中央调研组汇报情况。中央调研组肯定柳州市对农村“三资”工作认识到位,建章立制,并涌现了一批各层次的典型。
在以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副司长贺军伟为组长,有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相关领导参与的中央调研组实地调研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农村“三资”管理之后,23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副市长张永刚向中央调研组全面介绍了柳州“三资”管理情况。
2010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86个乡镇有乡村户58.74万户,乡村人口238万多人,农村集体总资产10亿余元。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农村集体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大部分由村、组自管;二是由村民委代管(主要在四城区);三是由乡镇相关部门代管。我市各村、组当年集体经济收入一般都是在年终进行分配,在分配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分配方案,再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表决通过分配方案,村级分配方案报乡镇备案,然后进行分配。
贺军伟肯定柳州成绩后指出,农村“三资”管理事关农村稳定,事关新农村建设,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把现有的制度进一步完善起来,并通过试点摸索出成功经验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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