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国家队
本报讯 新华社12月1日受权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做出全面部署。根据意见,到2020年,我国将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意见明确,加快推进农垦现代农业发展。要建设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示范带动现代农业和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发挥农垦在农业对外合作中的引领作用。作为大食业,农垦将承担哪些更加重要的历史使命?改革发展主要目标是什么?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在哪里?
承担更加重要历史使命
意见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发展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大,国际农业竞争日趋激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更加艰巨。农垦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水平较高,综合生产能力强,农产品商品率高,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物质装备条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对外合作等走在全国前列,今后将承担更重要的历史使命。
确立改革发展主要目标
意见提出,围绕垦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改革发展。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建成一批稳定可靠的大型粮食、棉花、糖料、天然橡胶、牛奶、肉类、种子、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形成完善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垦区民生建设取得显著进展,职工收入大幅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农场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新型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建设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 鼓励农垦企业通过土地托管、代耕代种代收、股份合作等方式,与农户形成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规模经营效益。结合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垦区大中型灌区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工程,增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加大对土地资源富集和比较优势突出垦区的支持力度,将黑龙江和内蒙古等垦区建设成为国家大型商品粮和优质奶源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成为国家大型优质棉花和特色农牧产品基地,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城郊型垦区建设成为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和优质鲜活农产品供应基地,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垦区建设成为国家糖料等基地,其他垦区也要根据区域比较优势建设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 发挥农垦企业集团优势,建设国家大型优质安全食品生产供应基地,打造农业全产业链,率先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持续增值增效。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标准化,严格农业投入品准入,强化水土治理和环境监测,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鼓励农垦企业加快粮食晾晒、烘干、仓储设施和现代物流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大宗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设食品、饲料等专用原料基地和加工产业园区,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农垦农产品流通网络优化布局,促进与全国流通体系对接融合,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流通业态。推进农垦企业品牌建设。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农垦要在良种化、机械化、信息化等科技创新和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加强农垦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强化农业科技攻关,着力解决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设施装备难题,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人才、项目和基地建设,推动农垦企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协同创新组织模式,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搭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整合种业基地和科研资源,实施联合联盟联营,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优先支持农垦购置大型农业机械,提高装备水平,扩大农用航空作业范围,建设标准化机务区。积极推进生产经营管理全程信息化,开展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和试验示范。
发挥农垦在农业对外合作中的引领作用 农垦是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和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载体。鼓励农垦企业联合,以合资合作和并购重组等方式开展境外农业合作,建立生产、加工、仓储、运销体系。农业对外合作支持政策优先向符合条件的农垦企业倾斜。积极支持农垦承担国家农业援外项目,鼓励农垦企业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强国际先进技术设备的引进、消化、利用,不断提高农垦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加强薄弱地区农场建设 制定专门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强边境农场、贫困农场和生态脆弱区农场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边境农场加快发展特色产业、边境贸易。加大对贫困农场扶持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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